公告日期:2026-03-1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莉莉)
2025 年度,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谨慎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莉莉,出生于 1963 年,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沈飞工学院教师,沈飞进出口公司会计,岳华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主任会计师,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等。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赛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积极参加了公司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5 个工作日,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皆提前通知各位独立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本人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就相关问题积极向公司深入了解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提案部门汇报,日常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在履职过程中,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会次数 数
郭莉莉 7 7 0 0 均为赞成票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郭莉莉 3 3 0 0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履职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同时督促和
指导内审部门加强对公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
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需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事项,均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第三届审计委 1、关于审计室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暨年
2025 年 3 月 19 日 员会第五次会 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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