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7,054,654.6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8,036,4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218,618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0000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0,182,18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8,218,618股。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0股,本次分红派息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一码通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18********33 季俊虬
2 19********42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18********77 邓晓娟
4 18********62 高美华
5 18********28 王 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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