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267,482,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02,980,839.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H 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3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
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元兑人民币 0.88361 元)计算。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 81,550 股,由 267,482,700 股(其中 A 股股本
240,734,400 股,H 股股本 26,748,300 股)增加至 267,564,250 股(其中 A 股股本
240,815,950 股,H 股股本 26,748,300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注: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中 A 股股本 240,815,950 股,H 股总股本
26,748,300 股。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
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240,815,9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46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0 深圳前海兆威投资有限公司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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