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有所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2025年度内控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2025年度内控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的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合计17项业务及管理流程。
此外,公司对可能存在高风险的领域,包括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给予重点关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1)治理架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机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对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交由股东会审议。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相关
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已形成股东会、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上市公司各项规则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了披露。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生产经营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完善组织架构,所有职能部门均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各部门之间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及沟通机制,部门内部各岗位也存在相应的职责分工,以保证各项经营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各类资产的维护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职责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个人互相制衡地完成。同时,公司根据管理需要,适时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以实现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等目的。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各子公司、职能部门具体职能保持稳定,业务运营顺畅规范。
(3)内审机构
为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部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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