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25)第 0316 号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z
我们接受委托, 鉴证了后附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眼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2024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
报告作为2024年报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
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独立地提出
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要
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 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彩虹电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 1 、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革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欧思贝
二O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成
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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