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彩虹集团”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彩虹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划至指定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 9,495.00 1,570.36 16.54%
统提升建设项目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 32,111.00 7,083.88 22.06%
化项目
注: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新增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12 路为实施地点,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并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6月30日,项目历次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第一次调整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柔性电热产品 2022年12月31日 2025年06月30日 2027年6月30日
产业化项目
注: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决定将“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叠加建筑材料、人工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原定于2022年末完成的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行业最新动态,加大了自动化专用设备的研发改造力度,逐步投入生产,这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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