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2,893.4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4,995.13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898.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898.27
项目投入 B1 36,249.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44.56
项目投入 C1 556.3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3.08
项目投入 D1=B1+C1 36,805.6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67.6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960.2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60.27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
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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