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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19:40:10 股吧网页版
思进智能: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应按《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五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的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且根据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多家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的,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多家银行开设专用账户。
第八条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部门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管理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十一条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按照有关部门
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管理部审核,逐级由项目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20 万元以下(含 20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 万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方可予以付款。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三)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四)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形。

公司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适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第十四条 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对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资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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