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科技”或“公司” )与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合肥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皓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评估值人民币19,493,100.00元收购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马鞍山皓升”)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己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己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且双方履行完毕其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同兴科技经营发展及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于2025年12月1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评估值人民币19,493,100.00元收购同兴皓升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皓升100%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朱宁和董事、总经理郑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郑勇和朱宁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安徽巴芒100%的份
额,本次收购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郑光明、朱宁、郑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合肥皓升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9KGDP9A
3、注册资本:2,94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4年1月10日
5、公司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
6、法定代表人:郑勇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合成材料销售; 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股东:同兴科技持股1,500万元,持股比例51.02%;安徽巴芒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持股940万元,持股比例31.97%;牛玉斌持股460万 元,持股比例15.65%;马千茹持股40万元,持股比例1.36%。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78,696.10 20,075,918.16
负债总额 5,657,000.00 5,110,000.00
净资产 14,521,696.10 14,965,918.1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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