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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18:57:26 股吧网页版
振邦智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14,00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含税),送红股 3 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以总股本 111,818,554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14,00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测算,预
计派发现金 50,087,049.3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预计派送红股33,391,366 股(含税),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4,695,920 股(含税)(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的变化:

(1)2025 年 5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已完成了 514,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 514,000 股;

(2)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近期进行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3,000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00 股后
的 111,307,5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000000 股,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3.7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1,307,55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4,699,82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
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本次零碎股处理采用循环进位方式)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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