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50,980 份,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 0.03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可行权期内(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未行权数量为 50,980 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等规定,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董事会同意将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 50,98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涉及 9 名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 2021 年 6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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