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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22:05:23 股吧网页版
振邦智能: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种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业务等;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场所: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 500 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交易期限与授权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 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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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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