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 号振为科技园 1
栋 11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主持召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105,955,8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3.21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5,550,6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405,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二)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潇扬律师、李稚宁律师在会议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8140% ; 反 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
职。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74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0%;反对 21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