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6-01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于逢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全体委员就董事相关薪酬事项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再发放董事津贴。上述人员均按其在公司任职的工作岗位,依照公司与相关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结合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薪资。
(二)未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按月领取。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按其任职的工作岗位,依照公司与相关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结合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薪资。
(四)在公司兼任多项职务的,按薪酬最高的单项职务领取相应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方案制定的原则和标准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工作岗位与职责,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公司不就其董事职务另行支付董事津贴。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后发放,具体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的薪酬方案为准。
2.未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未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其为履行公司事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后发放,具体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的薪酬方案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上述董事相关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方案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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