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6-02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 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 座
16 层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逢良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26 人,代表股份30,009,38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21,055,88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5 人,代表股份 8,953,5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8,953,5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5人,代表股份 8,953,5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4%。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93,620,227 股,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股份数量为 5,219,80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根据相关规定扣减,因此,公司发行在外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8,400,427股。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75,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
反对 1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1%;反对 1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6%;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分别在股东会上向股东进行了述职。
2.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75,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
反对 1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1%;反对 123,700 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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