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7:33:31 股吧网页版
祖名股份: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已回购股份 602,200 股后的 124,177,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
=18,626,670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1.492760 元(每股
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626,670 元÷124,780,000 股=0.1492760 元/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760 元/股。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期间,公司参与
分红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02,200股后的124,17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92 杭州纤品投资有限公司

2 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