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志军)
本人作为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丁志军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在浙江万龙企业集团公司(原萧山市乡镇企业总公司)
投资发展部工作;1992 年至 1994 年,受委派至深圳中丝实业有限公司工作;1994
年至 1997 年,受委派至萧山中丝发展公司工作;1997 年至 2000 年 11 月,在浙
江松青律师事务所实习、专职律师执业;2000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浙江
天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200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其中 4 次以现场方式召开,3 次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丁志军 2 2 0 0 0 否 1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当出席 2 次,由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对公司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当出席 1 次,
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审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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