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的交易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拟将北京祖名香香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确定为 4,112 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概述
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祖名股份”)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北京祖名香香豆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和《解除合同协议书》,同意公司转让标的公司6,1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50.83%股权,以2025年3月31日为标的公司价值基准日,以公司实缴出资额6,100万元为基础价格,核减截至2025年3月31日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公司应当承担的标的公司亏损金额,剩余数额即为乙方应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后续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与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解除合同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本次交易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
2026年4月24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以及公司基于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乙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拟对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确定为4,112万元,并与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方
甲方: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
乙方 2:陈新昌
乙方 3:陶春香
乙方 4:陈杰
乙方 5:张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结合原协议约定事项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顺利推进原协议约定事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调整为:以甲方
实缴出资额 6,100 万元为基础价格,核减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口径下甲方应承担的标的公司亏损金额和经双方结合原协议约定事项实际进展情况协商后甲方同意承担的相关费用,剩余数额即为乙方应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
综上,甲乙双方现确定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 4,112 万元(大写:肆仟壹佰壹拾贰万元整)
2、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1)将原协议第三条 3.1.2 约定之借款支付方
式调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负责安排标的公司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
总计不少于 3,000 万元;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标的借款本息全部偿清。标的借
款利息按年利率 3.8%计息,根据实际还款进度,按月动态调整计息本金基数。自原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息,至偿清标的借款全部本息之日停止计息,如乙方无特别说明,乙方还款视为优先偿还本金。(2)将原协议第三条 3.1.3、3.1.4 约定
之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合并调整为: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
的股权转让款,付清本次交易含利息在内的全部款项。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调整是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作出的安排,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最终的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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