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57:16 股吧网页版
*ST传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民进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担任黑龙江晨报记者;2003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中国新闻社海外中心编委;2009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
北京匠心智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北京
无界加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海创汇科技创
业发展有限公司北方区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国际医
疗技术创新转化中心副主任;202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美亚特医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品牌战略中心总经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9 次,召开股东会 1 次。任期内,本人亲
自出席董事会 7 次,2025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会 1 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
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非本人任期内召开,
本人出席会议 0 次。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未发生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等内容,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 15 天,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充足运营信息与财务数据,保障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权。协助本人紧密衔接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追踪审计全进程,确保审计公正客观,共同推进公司治理优化、风险管控强化及股东权益保护。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