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育辉)
本人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育辉,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管理学(财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兼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应 出 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
董 事 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缺席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姓名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吴育辉 3 1 2 0 0 否 2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总共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2次,参与提名委员会2次。上述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地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建言献策,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出具意见;认真考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并为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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