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概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已为公司提供了 3 年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大信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与大信的合同期届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履行招投标程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及立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
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立信
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立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二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
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29.36 万元。
四、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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