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并将
其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公
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
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
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
积极参与地方发展、社区事务、救灾助困和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
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 ESG 管
理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更完善的 ESG 管理机制,为公司 ESG 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四条 公司 ESG 管理架构是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ESG
执行机构组成的三级管理架构。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决定公司 ESG
发展方向、战略和目标,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管理制度、ESG 报告和 ESG 重
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主要研究、分析和评估 ESG 等相关事项,指导 ESG 工作的日常开展及 ESG 报
告的编制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下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ESG 工作
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组长及成员组成,其工作职责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授权确定,主要负责:
(一)制订公司 ESG 战略、目标、规划及相关政策,提交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
(二)制定公司 ESG 年度工作计划,收集汇总 ESG 工作进展和成效,总结
ESG 体系运行及各事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并向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汇报;
(三)组织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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