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有 2 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10,000 份予以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0股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一)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以内部发文通知的形式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四)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权/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45.1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64 元/份;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43 元/股;
(八)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注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前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二)注销/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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