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16955-1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16955-1 号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顺控发展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顺控发展《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顺控发展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顺控发展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顺控发展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1695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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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3,32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13,818,248.13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8996 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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