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协议签署概况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环投”)与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管理局签署《顺德区生活垃圾焚烧及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顺控环投拥有顺德区生活垃圾焚烧及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
2019 年 5 月、2021 年 8 月顺控环投分别与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
法局(以下简称“顺德区城管执法局”) 签署两份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分别约定顺德区城管执法局承接原顺德区环运局的城市管理职能;将飞灰的处置方变更为顺控环投,但不改变飞灰处置费用的承担方。具体可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随后,顺控环投与顺德区城管执法局就飞灰处置的采购程序进行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近日,顺控环投与顺德区城管执法局签署《顺德区生活垃圾焚烧及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约定自 2026年 4 月起,顺控环投履行特许经营合同义务所产生的炉渣、飞灰由顺控环投负责处置,处置产生的收益和费用均由顺控环投收取和承担;此外,若因国家相关强制性环保法规、标准或政策,明确要求飞灰处置方式为资源化利用,导致顺控环投实际发生的飞灰处置成本增加的,顺德区城管执法局同意就飞灰资源化处置成本增加部分承担补偿责任。
二、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的签署,短期内因处置模式转变、环境责任加大等因素,导致企业合规管控及运营成本增加;但随着飞灰资源化技术成熟、炉渣高值化利用推进,
叠加政策支持与市场效益释放,预计中长期成本将逐步回落并成为盈利增长点,因此,整体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顺德区生活垃圾焚烧及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四》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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