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汇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 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中汇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预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计划提出建议。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相关事项的汇报,就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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