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华亚智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号)核准,华亚智能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418,867.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581,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3日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2)0017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商业银行(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与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1 半导体设备等领域精密金属部件智能化生产新建项目 33,658.11
合计 33,658.11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设 备等领域精密金属部件智能化生产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累计投入募集 利息收入和理财 募集资金预计结
号 项目名称 收益扣除手续费
总额① 资金总额② 后的净额③ 余金额①-②+③
半导体设备等领域
1 精密金属部件智能 33,658.11 29,255.49 1,012.64 5,415.26
化生产新建项目
合计 33,65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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