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 85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 33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7)财务情况
2025 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为 49,572.28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967.6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客户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2 家,客
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
(9)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 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
纪律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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