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广核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概述
1、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的不利影响,中国广核的子公司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和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核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分别为远期结汇套
期保值业务和远期购汇套期保值业务。合营公司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12.00 亿元人民币,台山核电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1.00 亿欧元,交易对手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及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的子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2、合营公司和台山核电拟与财务公司分别签署《代客风险管理业务协议》。中广核为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和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长利、庞松涛、李历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1、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售电收入主要以美元计价并收款,经营支出以人民币为主,美元存在盈余,人民币存在缺口,因此合营公司每年存在一定的美元兑人民币的换汇需求。
2、台山核电
台山核电于 2009 年 11 月与银团签署出口信贷转贷协议(期限 17 年),2026
年期间台山核电合计需支付到期本息 1.00 亿欧元,最后一期本息支付日为 2026年 11 月 2 日。台山核电售电收入仅为人民币,因此台山核电每年存在一定的人民币兑欧元的购汇需求。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外币债务的汇率波动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合营公司与台山核电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 80%左右发电量销售给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该项售电收入以美元计价并收款,但合营公司运营成本、核燃料费等经营支出以人民币为主,收入与支出存在时间与币种不匹配的情形,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合营公司利润及现金流产生影响。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波动对合营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必要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2、台山核电
台山核电售电收入仅为人民币,日常经营支出存在到期还款日固定的欧元债务,货币收支存在时间与币种不匹配的情形,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波动会对台山核电利润及现金流产生影响。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波动对台山核电经营
的不利影响,有必要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合营公司和台山核电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品种分别为美元兑人民币远期结汇交易和人民币兑欧元远期购汇交易,交易币种均为市场主要货币,产品流动性均较好。合营公司与台山核电均按照规定委托财务公司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或与财务公司直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财务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人员均获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资格证书,且制定了规范的内控制度,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合营公司、台山核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四、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1、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为美元兑人民币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营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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