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5 19:13:23 股吧网页版
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 〕479
号),公司于 2025 年 7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90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5.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784.19 万元,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核电”)。

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5 年7 月 16 日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50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理规定》”)。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陆丰核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并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

监管协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者十二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

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吉余道、吴昊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

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专户已全

部注销,截至专户销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公司开立

的账户(4000023029202641990)销户时余额人民币 33.42 万元(全部为利息收

入)、陆丰核电开立的账户(4000023029202656681)销户时余额人民币 0元,

已经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用于投资广东陆丰核电站 5、6号机组项

目。销户完成后,公司及陆丰核电和华泰联合证券、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序 募投项目期末募集资金存放

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名称 金额 备注
(人民币万元)

1 公司 4000023029202641990 广东陆丰 0.00 已完成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