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国广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具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本部及主要子公司。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包括: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招远核电有限公司、华鹏科技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或受托管理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各纳入评价范围的实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及管理要点,遵循全面性与重要性的原则,将本单位关键业务领域及主要业务流程均纳入评价范围。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体系与业务体系、业务信息系统嵌入融合情况;不相容岗位职责的分离、授权审批控制、关键重要岗位反舞弊机制的建立与执行;
安全管理、招标采购、购销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履行、资金管控、舆情管理等重要领域管控情况;2024 年及以往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采购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主要包括:编制评价方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组建评价小组、开展自评、汇总自评报告、独立评价、缺陷认定、缺陷整改、编制评价报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批报告等环节。
审计法务部在独立评价阶段针对业务部门的自评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在独立评价开始后,通过采用个别访谈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实地查验法、比较分析法、专题讨论法等适当方法,综合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①存在董事、高级管理层舞弊;
②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存在系统性失效,或重要业务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流程/决策要求,或一个业务领域存在多个重要缺陷,给
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或不良影响;
重大缺陷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
⑤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以上内控缺陷整改要求未落实,或重要以上内控缺陷
重复发生 3 次及以上。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①存在中基层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②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设计存在较大缺陷,或重要业务
违反法律法规、制度/流程/决策要求,或一个业务领域存在多个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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