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广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广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29,736,876,375 股股
份(其中:A 股 29,176,641,375 股、H 股 560,235,000 股),约占本公司
总股本 58.89%。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中广核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 12 个月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系统增持公司 H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
过截至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的 5%。具体情况详见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广核通知,本
次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中广核于 2025 年认购本公司
发行的“广核转债”共计 30 亿元,结合其自身资金状况、资本市场价
格波动等因素,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 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H 股。

3. 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5%。
4.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的 12 个月内。

5. 增持计划资金安排:中广核的自有资金。

6. 中广核承诺,本次增持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广核通知,本次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实施
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中广核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于 2025 年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广核转债”共计 30 亿元,结合其自身资金状况、资本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中广核未增持或减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和实施后,中广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即:
直接持有本公司 29,736,876,375 股股份(其中:A 股 29,176,641,375 股、H 股
560,235,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58.89%。

三、其他说明

中广核确认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中广核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