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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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36000 债券简称: 15 浙国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编制本报告
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对外公布的《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
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 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2182 号”文核准, 公司获向合格投资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
超过 16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完成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5 浙国资”、 债券代编为
“136000”) 的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6 亿元, 票面年利率
为 3.78%。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付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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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截至目前, 15 浙国资债尚在存续期内。
二、 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概况
2017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下属三级子公司嘉兴市富欣
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欣热电”)发生蒸汽管道爆裂,导
致 5 名职工死亡,4 名职工仍在全力救治中,目前生命体征稳定。
事故发生后,物产中大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主要领导第
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组织上海、杭州等地医院
专家火速前往救治伤员,安抚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当地政
府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原因及影响进行调查认定,按相关规定
及程序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
三、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富欣热电为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于 2016 年底并购、 2017 年 1
月开始正式逐步接管的三级子公司(物产中大持有物产环能
76.01%股权,物产环能持有富欣热电 70.00%股权), 2017 年前
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20 亿元,净利润为 0.18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 0.09 亿元,初步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物产中大将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部署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拉网式排查各级公司尤其是新并购子
公司的安全隐患,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
环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安全。
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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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通证券也将密切关注本次事故的后续进展,及时依法依规
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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