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6 17:13:14 股吧网页版
*ST山航B:关于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ST 山航 B 公告编号:2023-31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由于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根据公司《2022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未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780,724.84 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存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的风险: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 9.6.1 条、第

9.6.2 条及 9.6.10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预约披露时间

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并触发强制退市后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

决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因此,公司股票存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航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披

露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国航”)出具的《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国国航向公司除中国国航、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

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出全面要约(简称“本次要约收购”),其中:上市流通股份(B 股)数量为 1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00%;未上市流通股份(内资股)数量为 7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0%,持有该等股份的全体股东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振远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具说明函,决定不在本次要约收购中向中国国航出售其持有的山航股份内资股。要约价格为 2.62 港元/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

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在 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要

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 25 个账户,共计 5,832 股上市流通股份(B 股)接受中国国

航发出的要约。

中国国航已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涉及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目前,中国国航直接持有公司共计 91,205,832 股股份(其中 91,200,000 股为未

上市流通股(内资股),5,832 股为上市流通股份(B 股)),并通过山航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168,004,000 股未上市流通股(内资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80%。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本次要约收购影响。

同时,由于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根据公司《2022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未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780,724.84 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