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6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东沣 B 公告编号:2020-006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2 港币/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4000 万港币且不低于 2000 万港币,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采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回购期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本次回购尚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由于购汇影响,回购额度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2 港币/股,本回购的价格上限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
超过 4000 万港币(含 4000 万港币),且不低于 2000 万港币(含 2000 万港币),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2 港币/股。若按回购金额上限 4000 万港币全额回购,且回购价格按 1.2 港币/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3.33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4.72%。若按回购金额下限 2000 万港币回购,且回购价格按 1.2 港币/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666.67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2.36 %。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8,307,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1%。若本次按回购金额上限 4000 万港币全额回购,且回购价格按 1.2 港币/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4.72%。预计两次回购股份合计数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8.73%,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上市条件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不得在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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