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的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林奎,男,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国浩律师(南京)
事务所合伙人,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5 次,审议通过 67 项议案。
本人均按时参加会议,其中现场参会 1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14次。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会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在必要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在经过独立客观思考后,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出席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1、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议。
2、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通过 11 项议案,主要对公司董事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听取公司关于薪酬考核管理的专业汇报,提出合理建议。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2 次,听取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报告,就公司开
展子公司清算注销、房屋征收等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9 次,审议通过 21 项议案,主要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深入研究;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合规性进行了充分分析,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办公、电话沟通等方式持续、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现场工作 20 天。主动对接公司财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控执行情况等。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与管理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