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2:36:05 股吧网页版
宁通信B: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6-014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经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并约定了协议期内相关金融业务限额(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的关联交易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现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财务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如下:

一、预计 2026 年与财务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 70%(即人民币 51,094.65 万元),存款利率
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1,285.21
亿元,负债 1,168.09 亿元,所有者权益共 117.12 亿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27 亿元,净利润 9.17 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 70%(含)。
定价政策: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
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结算服务之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
用。(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