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益兵-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公司章程以及本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现场参加报告期内应出席的所有会议包括: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事项,都能尽本人所知及所信,充分、独立地发表意见;年度内,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就年度审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专项沟通;就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表明自己的态度及看法;在履职时,能够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及时对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认真研究和审阅,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均现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所审议事项均
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现场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签
字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财务报告,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内控是否有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情况、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还审议了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稽核计划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2 次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修订《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对修订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营运规划进行了探讨交流。对战略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情况、未来三年
(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未发生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年度稽核计划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稽核报告,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就年度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了 3 次审计沟通会议,在审计沟通会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和财会相关人员关于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了签字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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