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通知公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站。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和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瓦轴集团 1004 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兴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323,786,32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2%。其中内资股股东(代表人)1 人,代表股份 244,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0%;有表决权的外资股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79,786,3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323,3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486,3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 4 人,代表股份 486,3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 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323,300,000 股同意,网络投票 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反对,网络投票 486,32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弃权 0 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外资股同意 79,30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61%;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反对 486,32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 323,300,0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323,300,000 股同意,网络投票 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486,32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反对,网络投票 486,32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弃权 0 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内资股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外资股同意 79,30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39%, 反对 48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61%;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反对 486,32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审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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