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16
【2026 年 4 月 24 日】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继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娜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玄松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
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
近年来,由于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冲击,瓦轴 B 连年亏损、经营状况每况愈下。2025 年以
来,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公司经营进一步受限、未来公司财务风险持续加大,长此以往必将造成公司经营风险加剧。
综合各方因素,瓦轴集团作为瓦轴 B 控股股东,从全面维护瓦轴 B 股东利益,体现国企责任担当出发,拟以终止瓦轴 B
上市地位为目的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
2026 年 1 月 19 日,瓦轴集团披露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2026 年 2 月 27 日。要约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瓦轴 B 社会公众股股票申报数量超过 39,050,000 股,即收购后瓦轴 B 社会公众持
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瓦轴 B 将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则本次要约
收购生效。
截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瓦轴 B 预受要约的股东为 1,459 户,预受要约的无限售条件流通社会公众股份数量合计
54,524,555 股。根据《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本次要约收购生效。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低于 1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权分布已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程序并发布相应公告。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弥补亏损,故存在未弥补亏损。未弥补亏损情况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注释第 29 项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5)。公司 2025 年度因亏损不进行分红。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3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47
第八节 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本集团 指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瓦轴集团 指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