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 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经营情况回顾
2025 年,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35,1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5 %,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9 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78,727 万元,较期初减少 15.96% ;公司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9,902 万元,较期初减少 23.74%。。
1.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承压前行,严峻态势逐步凸显。与轴承行业国际巨头相比,我们在核心技术、产品稳定性、全球服务和运营效率等方面仍存在差距;同时,国内同行在新能源等新兴赛道角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全球制造业正经历深刻变革,人工智能、绿色低碳与智能制造加速演进,为轴承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也提出新挑战。
2.公司未来发展思路
因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单边主义、美国长臂管辖、贸易保护主义上升,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公司未来内外生产经营面临复杂恶劣的环境,公司的直接出口业务受阻,在资金调配和资源整合上面临困难,资金、采购、销售等多方面的生存压力持续加大。
对此公司确定未来发展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领导下,依托大股东的有效统筹和有力支持,以稳定持续经营为主线,以“结构调整”、蓄势布局”、“效益优先”、“重点突破”为四大原则开展 2026 年各项工作。
2026 年将继续聚焦大客户做加法,深耕高价值大客户,集中优势资源拓展存量市场;聚集核心产品做减法,坚持“有利润的收入”和“有现金流的利润”,专注产品做精做专,提升中高端产品收入,舍弃市场前景差、无竞争优势的非核心产品;聚集销售价格做增值,坚持“算着干,盈着干”,尽最大可能降低出口贸易不利影响,重构销售价格管理体系,提升产品毛利率;深化精益生产、供应链变革、技术创新等,聚力降本增效,厚植发展优势;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借款。
二、2025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 72 份公告,其中临时公告 61 份,定期报告 11
份,共对外披露 122 份文件,报备文件 70 份。均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对外进行披露。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公司更加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
(一)保持顺畅的投资者沟通机制。
(二)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及时将相关档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
(三)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注重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四)对舆情管理工作更加重视,做好主动管理,按照规定持续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对主要的财经网站、股吧、论坛等进行舆情监测,坚持长期跟踪和合理应对。同时,注重事前防范,坚持“治未病”理念,合理预判,在可预见的舆情事件前采取充分的预见性防范管理。
四、2025 年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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