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237 名、注册会计师 1,30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名。
截至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 亿元。2024 年度中审众环为 244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3.5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3 亿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 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1.关于项目合伙人相关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项目合伙人 刘艳 28
2.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祁程程 6 10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
(二)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
(三)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审
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
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及评价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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