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8-05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0-028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0 年9
月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
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应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
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
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天内(即2010 年8 月15 日前)以书面方式
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2
3、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董事任职资格
1、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
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
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