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75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基本要素。
第五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等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遵照内部控制的上述基本原则,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与公司内部的各个层级、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以确保有效实现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第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范,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在对现有经营管理制度、措施
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与经营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机结合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董事长对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总经理根据法定职权、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领导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日常运行。
总会计师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与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密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有效执行。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并将其作为考核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公司应结合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集团管控能力,推动企业“三重一大”、投资和项目管理、财务和资产、物资采购、全面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等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逐步实现内控体系与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机融合。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促进和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公司应当科学界定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各层面的地位、职责与任务,形成科学有效的分工和制衡机制,切实发挥相关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保障和工作机制保障。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和外部环境变化,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
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每年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应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目标、职能划分和管理要求,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为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本规范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员工手册、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权限指引、部门工作职责等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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