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81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情况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成套公司的所有资产、人员、债权和债务、权利和义务等全部转移至公司,由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吸收合并方成套公司的存续业务全部由公司接管。公司存续经营,成套公司注销。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将由公司作为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存续方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简称“债权资料”)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士进行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汽轮动力大厦公司法律事务处
2、工作日接待时间:8:00-16:30
3、联系人:赵城杰
4、联系电话:0571-85784758
5、传真:0571-85780433
6、电子邮箱:zhaocj@htc.cn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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