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一、声 明 ......4
二、基本假设 ......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四、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 ......9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2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杭汽轮、本公司、公司 指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报告 指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
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限制性股票 指 ,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后,方可解除限售进行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
限售或回购完成之日的期间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
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通知》 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发分配〔2008〕171号)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
2006〕175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
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一、声 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杭汽轮提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