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5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制度 条款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名称
名称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议事规则 事规则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第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
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 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
第七条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山东省中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
鲁远洋渔业 馈意见。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股份有限公 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 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司股东大会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议事规则》 第八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
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
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 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
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监事会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审计委员会
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 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
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
反馈意见。 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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