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6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1918 证券简称:天立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更正的原因
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19年7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公告》及《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基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反馈意见,现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二、《股票发行方案》更正的信息
本次变更,公司现对《股票发行方案》中“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及“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的部分内容进行以下更正:
原《股票发行方案》中“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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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与分析”的部分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不会发生变化。
更正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旭东、刘国萍夫妇,丁旭东直接持有本公司28.07%的股权,刘国萍直接持有本公司7.98%的股权,两人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36.05%的股权,并通过山清水秀间接持有本公司26.52%的股权。综上,丁旭东、刘国萍夫妇共计持有本公司62.57%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旭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丁旭东、刘国萍夫妇,丁旭东直接持有本公司26.22%的股权,刘国萍直接持有本公司7.45%的股权,两人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33.67%的股权,并通过山清水秀间接持有本公司24.76%的股权。综上,丁旭东、刘国萍夫妇共计持有本公司58.4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旭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更,对公司的实际经营不会发生影响。
原《股票发行方案》中“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如下: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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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消除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更正后: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现对上述内容予以更正,敬请广大投资者以更新后的《股票发行方案》版本为准。除上述内容外,股票发行方案其他内容及相关披露信息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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