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6-040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官网发布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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