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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20:49:41 股吧网页版
特锐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苑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5年1月23日起担任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苑琢,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10年 7 月起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任职,现担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
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召集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公司年报审计计划与审计进展等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亲自出席
并认真审阅议案,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研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审计进度,维护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除参加上述会议外,还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5 日。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协助本人进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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